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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江苏昆山检验检疫局获悉,12月4日该局对辖区企业报检的1批出口空运锂电池进行鉴定时,发现电池电量为34%,不符合《航空危险货物安全运输技术规则》电量不应大于30%的规定。昆山检验检疫局出具《出境货物不合格通知单》,要求企业返工整理,待检验合格后再出口。去..
从江苏昆山检验检疫局获悉,12月4日该局对辖区企业报检的1批出口空运锂电池进行鉴定时,发现电池电量为34%,不符合《航空危险货物安全运输技术规则》电量不应大于30%的规定。昆山检验检疫局出具《出境货物不合格通知单》,要求企业返工整理,待检验合格后再出口。
检验检疫人员介绍,《航空危险货物安全运输技术规则》2016年4月1日起实施,要求锂电池芯及电池的电荷载量不得超过30%。由于此规则出台时间较新,且只针对空运锂电池,有别于《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海运锂电池没有对剩余电量进行规定。一些新出口企业不了解相关规定,误认为符合海运条件的锂电池也符合空运要求,导致不合格事件的发生。为此,昆山检验检疫局提醒电池出口企业加强对新规则的学习领会,出口前与检验检疫部门加强沟通,避免不合格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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