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职声明:本网站为公益性网站,部分信息来自网络,如果涉及贵网站的知识产权,请及时反馈,我们承诺第一时间删除!
This website is a public welfare website, part of the information from the Internet, if it involves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of your website, please timely feedback, we promise to delete the first time.
电话Tel: 13002979178 OR 邮箱Email: Lngbbs@qq.com
摘要:近日,苏州市落实国家、江苏省有关要求,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园林和绿化管理局、城市管理局、水务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苏州市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生态环境部规划院和南大规划院作为技术支撑单位指导苏州市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建..
近日,苏州市落实国家、江苏省有关要求,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园林和绿化管理局、城市管理局、水务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苏州市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生态环境部规划院和南大规划院作为技术支撑单位指导苏州市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建设。
据介绍,苏州市结合实际情况在与有关部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了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十四五”目标以及六大类、十七项任务措施。《实施方案》重点突出三方面工作,做好“治”文章,推动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写好“保”续篇,全面推进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具备条件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在规划设计时与尾水人工湿地“捆绑”;下足“用”功夫,加强工业用水大户再生水利用,鼓励用水负荷大的地区、重点行业用水大户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合作建设再生水管网。同时,按照问题导向合理可行、绩效明确的原则确定了张家港市、常熟市、吴江区、姑苏区等四项重点工程并确保项目落地实施。 下一步,苏州市将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建设为重要抓手,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