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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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鄂州市物价部门了解到,为深入推进资源产品价格改革,落实天然气价格调整政策,从9月1日起,鄂州市实施新的非居民天然气价格。  除居民生活用天然气暂不作调整外,工业气价由3.09元/立方米调到3.60元/立方米;商业及其他气价由3.60元/立方米调到3.82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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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鄂州市物价部门了解到,为深入推进资源产品价格改革,落实天然气价格调整政策,从9月1日起,鄂州市实施新的非居民天然气价格。
  除居民生活用天然气暂不作调整外,工业气价由3.09元/立方米调到3.60元/立方米;商业及其他气价由3.60元/立方米调到3.82元/立方米;中压输配气(即车用天然气)价由2.58元/立方米调到3.06元/立方米;高压输配气(即向葛店开发区、鄂州开发区、梧桐湖开发区转供气)价由2.11元/立方米调到2.49元/立方米;车用天然气结算价由3.62元/立方米调到4.11元/立方米;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执行4.50元/立方米。调整后的车用天然气价、车用气结算价、车用气销售价于10月9日零时起执行,城区出租车同步启动运价气价联动机制(即在运价的基础上每次加收0.50元燃料附加),其他天然气销售价于9月1日起执行。葛店开发区、鄂州开发区、梧桐湖开发区各类气价参照城区执行。
此次天然气价格调整,具体根据国家发改委、省物价局决定:从9月1日起,对非居民用存量气门站价提高不超过0.40元/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保持不变;逐步推进工业用气和商业用气价格并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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