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业将坚持资源高效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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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煤协会长王显政强调煤炭市场化改革取得突破 第11届科博会"能源利用与新能源开发国际论坛"暨"第四届中国能源战略高层论坛"近日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召开。全国政协常委、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会长王显政发言强调,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煤炭工业将坚持资源高效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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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协会长王显政强调煤炭市场化改革取得突破 第11届科博会"能源利用与新能源开发国际论坛"暨"第四届中国能源战略高层论坛"近日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召开。全国政协常委、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会长王显政发言强调,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煤炭工业将坚持资源高效开发利用。 王显政指出,我国煤炭市场化改革取得突破,企业改革逐步深化,目前已有28家成功上市,直接融资1521亿元。经济运行质量稳步提高,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 王显政说,国家陆续出台了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国家有关部门分两批发布了全国45个煤炭资源规划区,组织编制了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国家建立地质勘查周转金制度,加大中央财政对煤炭资源勘查的投入,形成了多渠道的资源勘查投资机制。 对于一次缴纳矿业权价款有困难的国有煤炭企业允许分年度(最长可10年)缴纳或以折股形式转为国家地质勘查周转金。按有关政策规定,中央地质勘查周转金将重点支持煤炭地质勘查工作。 国家有关政策支持煤矿利用煤矸石及抽采利用煤矿瓦斯。其中,规定,利用煤矸石、煤泥和油母页岩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达到60%的,给予增值税优惠政策;对瓦斯抽采企业实行优惠税收政策,中央财政将按0.2元/立方米(折纯量)的标准对煤层气(煤矿瓦斯)开采企业进行补贴。 在此基础上,地方财政还可根据当地瓦斯开发利用情况对瓦斯开发利用给予适当补贴,促进煤层气(煤矿瓦斯)综合利用,变害为宝,节约利用能源,保护生态环境。 国家研究建立矿区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补偿机制,明确企业和政府的治理责任,加大生态环境治理投入。对原中央国有重点煤矿历史形成的采煤沉陷等环境治理欠账,通过制订专项规划,并由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煤炭企业按规定投入配套资金,实施综合治理。 国家率先在煤炭行业推进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截至2007年底,全国已有22个省(区市)相继调整了煤炭资源税,大幅度提高了煤炭资源税征收标准,由调整前的每吨0.5-1.2元提高到2.5-4.2元,炼焦煤资源税率调整为每吨8.0元。提高煤炭资源税率,加大了资源使用成本,有利于煤炭企业珍惜资源,加快采煤方法和采煤工艺改革,提高资源回采率,促进煤炭资源的高效开采和可持续利用。此外,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组织研究制定特殊和稀缺煤种管理办法,对那些具有特殊工艺性能和用途及重要经济价值,或已发现的资源储量偏少而开发强度偏大的煤种,实施保护性勘查、开采和利用。 按照规划,我国将重点建设13个大型煤炭基地,到2010年,大型煤炭基地内煤炭产量将达到22.4亿吨,占全国产量的86%;将建成10个千万吨级的现代化露天煤矿、10个千万吨级的安全高效现代化矿井;小煤矿数量要压至1万处,产量由10亿吨左右减到7亿吨以内,大中小煤矿的产量比重调整至56∶17∶27。 至2010年,我国大型煤矿采掘机械化程度将达到95%以上,中型煤矿达到80%以上,小型煤矿机械化、半机械化程度达到40%;安全高效煤矿达到380个,产量占全国的45%。 根据规划,到2010年,全国将形成6-8个亿吨级和8-10个5000万吨级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产量占全国的50%以上。 |















